【Now新聞台】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賄賂非洲官員案,被裁定七項控罪罪名成立,有美國執業律師指,陪審團以短時間作出裁決,反映控方證據充分,何志平要推翻控罪極為困難,又指其定罪全屬美國的重罪,相信法庭會判處顯著刑期。
何志平於紐約時間周三被裁定七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及洗錢罪相關控罪罪成,正還柙等候3月14日判刑。
有在紐約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執業律師分析,陪審團以不足四小時得出裁決,反映控方證據強而有力,即使何志平上訴,推翻控罪成功率非常低。
何志平被定罪的七項控罪,最高刑期總計可達65年,法官量刑時會考慮案件性質、被告背景等多項因素,再決定刑期是否同期執行。執業律師強調,何志平犯的為重罪,刑期必定顯著,律師亦難以被告有良好動機為求情理由。
當地律師又指,何志平犯罪行為涉及美國境內觸犯當地法律,亦在美國接受審訊,要引渡回港服刑不太可能。
按美國聯邦法院司法程序,法官尚未判刑,代表未就案件頒下正式裁決,何志平目前未能提出上訴,如何志平決定上訴需於判刑後14天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