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中四男學生梁卓銘懷疑受情緒困擾去年墮樓身亡,死因庭陪審團一致裁定他死於自殺,陪審團建議學校,在家長陪同下向學生解釋處分及原因,避免在未確認情況下向學生說出處分。
死者的父母早上到法院出席聆訊。案情指,就讀於上水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的中四男學生梁卓銘,去年三月懷疑逃學,當晚收到老師電話稱要記他大過,其後被發現墮樓身亡。
死者父親於結案陳詞指,自從兒子升讀中四後他一直在內地工作,家中事務交由妻子負責,他對事件有很大責任,又自責沒好好管教兒子,無教導他如何面對困難。但他認為逃學並非十分嚴重的事,既然已聯絡家長,不明白為何老師要令學生驚惶失措,認為事件屬不幸,希望死因庭可藉事件給予教育者意見,減輕中學生讀書壓力。
而死者母親則於庭上指兒子已給予他們很多愛,又指17歲是少年最敏感的時期,一個好孩子才會向老師請求放過他。
五人陪審團經商議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殺,並就事件作出多項建議,包括學校的訓導老師應有專業培訓,處分學生時應該先向家長通報,並在家長陪同下向學生解釋犯錯原因,避免在未確認情況下向學生說出其處分。懲罰機制亦應該透明,向學生解釋處分程序及處分的後果。決定處分後要多加留意學生的情況,有需要時轉介社工。
死因裁判官崔美霞感謝兩位家長到庭作證,明白事件對他們造成傷害及打擊,而死者母親不但出席聆訊,更成為案中的證人,她希望兩位經過聆訊後能對兒子離世有更多理解。崔美霞又對死者父母失去至親表示哀悼,希望他們假以時日能夠釋懷,離開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