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立法會續議旅遊業條例草案

立法會續議旅遊業條例草案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立法會續議旅遊業條例草案

【Now新聞台】立法會繼續審議旅遊業條例草案,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修訂,導遊不可以是自僱,需受僱於持牌旅行代理,有議員不贊成,形容是好心做壞事。

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會成立旅遊業監管局統一處理業界事務,負責發牌給旅行社、導遊及領隊、規管持牌人活動、管理賠償基金及向旅行代理商徵費。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