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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恢復二讀旅遊業條例草案。
草案的目的是成立旅遊業監管局,負責發牌並監管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就強迫購物等違規行為,旅監局亦有權進行針對持牌人的紀律制裁行動。
法案委員會主席姚思榮指,委員亦普遍支持草案,認為現行規管制度已過時,有必要盡快成立旅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