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九龍西補選選星期日舉行,議會正醞釀修改議事規則,因行為不檢被逐出議事廳的議員需有進一步懲處,候選人的立場又是如何?
今次補選的議席被形容為「關鍵一席」,關係到分組點票否決權會繼續掌握於建制派手中還是會由民主派重奪,需經分組點票的議案包括議事規則的修改。
立法會過半數議員支持行為不檢點的議員需懲處,今次勝選的議員可以左右大局,他們是否支持建議呢?如支持,應處以罰錢,停賽還是有其他建議呢?
伍廸希:「罰錢是最簡單,每次起碼要罰數千元,令他們覺得「肉赤」,下次便不會這樣做。(你進入議會後會否進行議會抗爭?
不怕罰到自己?)我不會做這種事,我覺得很無聊、浪費時間,香港有千頭萬緒那麼多問題,不值得在某個議題,爭取不到便在拖拉。」
曾麗文:議員是代議士,由民主選舉而產生,我們必須尊重這精神,議員可自由發表意見。如果選民覺得他在議會做不到事,可以在下次選舉用手上的一票否定他。」
李卓人:「這完全是為了「保皇黨」可以打壓我們,去抵抗惡法的手段,我一定反對所有議事規則修訂。(但你當年有份投票支持收緊議事規則。)當年是2011年,該收緊本身是限於事務委員會,與所有關鍵性的投票沒有關係。」
馮檢基:「以前因為李卓人同意了主席有權把議員趕出會議,主席完全有權可以趕走議員,現在已掌握所有權力,為何仍要加罰?加罰是變相再進一步摧毀該選民選出的議員的權力。」
陳凱欣:「罰錢應罰多少,價錢如何決定,這是較困難的。至於不讓他開會,開會是議員應有的責任,這算否是懲罰,定還是讓他享受不開會,但繼續可支薪,所以這兩個選項我暫時都不會選擇。我希望進入議會後,如果想到的話,再給第三個選擇的答案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