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般僱主可能會認為,員工工時愈長公司得益愈多,但工時與效率是否真的成正比?
牛津大學賽德商學院就一周四日工作進行為期半年的研究,在不減薪酬的前提下,調查20個英國電訊辦公室的5000名客戶服務員工作效率及員工的滿意度,結果顯示,客戶滿意度提升、公司的銷售增加、員工缺席次數減少、員工生活與工作取得更多平衡形成三贏局面。
在新西蘭亦有信託公司進行兩個月的一周四天工作試驗,調查發現員工的工作壓力水平跌至不足四成、生活與工作平衡的滿意度由五成多升至接近八成。創辦人形容新工作模式沒有缺點,會容許員工自行選擇是否一周工作四日。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調查顯示,去年最長平均工時的國家是墨西哥,一年工時超過2250小時,其次是南韓,員工一年工時超過2000小時,分別較經合組織的平均數高出兩成八及一成半。
為了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改善市民生活質素及增加生育率,南韓政府通過《勞動基準法》逐步規定國內企業將員工每周最長工時由68小時縮減至52小時,其中40小時為基本工時,12小時為超時工作。
另外,全球大部分國家或地區,包括中國、日本及美國每周標準工時介乎40至44小時,法國的標準工時則較低,每星期只工作35小時。至於包括香港在內的逾三成亞洲地區或國家目前仍未有訂立為標準工時。
香港現時每周工作時數中位數為44.3小時,高於國際勞工組織的建議,香港政府在數年前已承諾會研究標準工作,而標準工時委員會亦於去年向政府提交報告,但立法工作仍未有進展,打工仔或要多等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