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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表演者被控噪音煩擾 罪名不成立

街頭表演者被控噪音煩擾 罪名不成立

【Now新聞台】街頭女歌手涉嫌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表演時使用擴音器造成噪音,被票控「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罪」,法庭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被告喻米英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她早前否認控罪。

案情指,喻米英去年11月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表演期間,使用兩個擴音器,被票控噪音煩擾罪。暫委裁判官陳志輝指,環境證供顯示被告的攤檔旁邊亦有唱歌攤檔,不排除噪音有可能來自其他攤檔。

裁判官又指,被告被票控在案發當晚的8時45分至50分期間造成噪音煩擾,裁判官質疑短短五分鐘是否足以構成噪音煩擾,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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