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星期三恢復二讀延長侍產假至五天的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拒絕議員提出每年一檢侍產假日數的修訂。
法案委員會主席黃定光提出的修正案,要求在條例修訂生效後最少每十二個月檢討侍產假日數一次。
梁君彥認為,根據議事規則,定期檢討是新增法定責任,而且涉及公帑負擔,修訂需要得到行政長官同意,而政府表明若每年一檢,勞工處要成立專責隊伍,每年額外開支要370萬元,因此梁君彥裁定修訂不可提出。
另外,民主派提出修訂,要求侍產假薪酬由現時五分四增至全薪,因為超出草案範圍亦不可提出,只有議員提出將侍產假延長至七日的修訂獲批,但政府重申五天侍產假是勞顧會的共識,是唯一接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