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改投標準則,加強保障政府外判工人權益,新標準將於明年4月實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改變需要時間,實施初期難免會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
勞工及福利局早前成立跨部門小組,檢討政府外判工制度,於施政報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改評分比重,工資水平會佔技術評分25%,承辦商要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提供相等於總薪酬6%的約滿酬金、工人入職滿一個月可享勞工假,以及在八號或以上風球時上班可獲1.5倍工資。
新的評審標準將於明年4月1日後招標的合約實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有部分政府部門考慮,暫緩簽訂新合約,直至新的評審標準生效,但實施初期難免有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