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施政報告敲定取消強積金對沖的終極方案,政府承擔增至293億元,第二層補貼期由原先12年延長至25年,政府表明不會再讓步。
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終敲定,框架大致不變,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比例 維持最後月薪的三分二,上限維持39萬元。
每名僱主日後要設立專項儲蓄戶口 ,用以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每月注資僱員薪酬1%,供款累積至員工年度薪酬15%「封頂」。
而政府補貼僱主的金額會增加,補貼期亦會延長。
政府今年三月的初步構思提出兩層補貼,第一層是首三年補貼僱主一半,之後每年減百分之五,到第13年不再補貼。
若僱主專項戶口資金不足,政府會啟動第二層補貼,原先提出的補貼期為12年,針對中小微企及可能出現大規模裁員的行業,補貼期會延長至25年。
首三年會補貼一半,之後每三年減百分之五,去到第25年補貼百分之十,第26年不再補貼。政府補貼的財政承擔,會由172億增至293億元。
政府消息人士指,一些年資長的僱員在取消對沖後,所得的遣散費或長服金可能會減少,政府會補貼差額。
林鄭月娥重申,取消對沖問題爭論已久,現在是時候作決定。有商界表示,政府補貼不足以抵銷企業增加的成本,不會接受方案。
政府目標2022年或之前在立法會通過法例,並在法例修訂後兩年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