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海關錄17宗入境人士帶超額現金個案

海關錄17宗入境人士帶超額現金個案

【Now新聞台】本港今年七月起實施新法例,所有入境本港人士攜帶總值高於十二萬港元現金,必須向海關申報。海關指,截至今年九月,合共發出了十七封書面警告。

有關法例實施逾兩個月,海關合共接獲逾五千六百宗旅客及貨物申報,以及發出十七封攜帶超額現金的書面警告,涉及金額由十三萬至五百萬元不等,貨幣種類則包括美金、港幣、人民幣等。其中十四宗為漏報,一宗申報與管有金額不符,海關相信這些個案皆為無心之失。

另外兩宗涉及紀念幣,海關提醒業界,如紀念幣為其他國家法定貨幣,亦屬現金類貨品。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