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37歲舞台劇導演黃嘉威,涉嫌猥褻未成年少女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在法院提堂,被告暫時不准保釋,案件十月中再提堂。
被告黃嘉威由囚車押離法院,法官指月底會再考慮他的保釋申請。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黃嘉威在警司警誡下承認拍攝一名未成年女子的裸照 ,並要求與她發生性行為。
控方指控罪嚴重,擔心被告會毁滅證據以及騷擾證人,要求暫時拒絕被告保釋,法官批准並安排案件在十月中再提堂。
案情指,被告涉嫌於五年前聲稱自己為一名攝影師,在網上結識當時13歲的女事主,相約前往荃灣一間賓館拍照,期間女事主按被告要求發生性行為。
其後直至女事主16歲,被告大約每個月都相約女事主作出以上行為,直至女事主18歲被她的男朋友發現手機內相關的訊息和相片,於是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