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推翻,集資詐騙犯吳英的死刑判決,將案件發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
吳英曾被稱為「80後東陽富姐」,被指以欺詐手段,向十多人集資7億7千萬人民幣,部分資金用於炒期貨和個人揮霍,透過炫耀財富和高息,吸引更多人借出資金,又訛稱想投資收購商舖、爛尾樓等高回報生意。她在一審和二審都被判死刑,引起公眾爭議。
有網民指,當局是怕她進一步供出受賄高官名單,所以判處重刑。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案件後,裁定吳英犯罪證據確鑿,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秩序,但鑑於她如實交待案情,協助檢舉受賄公務人員,經綜合考慮,裁定不核准吳英死刑,案件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