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前議員梁國雄的薪津,涉及275萬元,當中包括梁國雄支取薪酬及營運開支,以及他由2008年起擔任議員以來已預支的津貼,梁國雄周二會見記者交代。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去信梁國雄,要求收回已預支的營運開支,涉及約19萬元,但梁國雄於限期前未有回覆,行管會入稟高等法院,向梁國雄追討超過275萬元,包括梁國雄2016年10月起擔任議員九個月以來所支取約86萬元薪酬及152萬營運開支。另外,梁國雄2008年起兩屆任期期間已預支但未用的津貼,涉及約37萬,這筆款項連任議員一般可以保留至離任時才歸還。
入稟狀解釋梁國雄喪失資格,亦即未有連任,需交還款項。
入稟狀又指,高等法院去年七月裁定梁國雄等四人拒絕或忽略宣誓,自16年10月起喪失議員資格,即梁國雄從未就任,決定向梁國雄追討該屆會期他所支取的全數酬金及營運開支。
入稟狀又指,行管會有權就欠款向梁國雄收取利息超過23萬,而由現時至有裁決前每日利息則約450元。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建議,收回因宣誓案而喪失議員資格的四人預支的營運開支,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接納安排並已歸還款項,但梁國雄限期前未回覆。
梁國雄就宣誓案已提出上訴,正等候聆訊,他接受查詢時表示,稍後會開記者會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