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針對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拒載等行為引入記分制,司機兩年內扣滿分會被停牌三個月。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有議員關注司機要違規兩次才被停牌,阻嚇力不足,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解釋是要平衡對司機收入的影響。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欺騙乘客數百元、千元,為何讓他們有第二次機會呢?這些司機已出賣專業,出賣乘客利益。」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士司機關注,如果一次(違規)情況被停牌,對本人及家庭生活帶來嚴重影響,當然這些行為不能(接受)。(為何要給他機會再欺騙人?)所有罰則都要有阻嚇作用,同時要再合理水平,也要平衡整體社會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