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網上二手交易普遍。《新聞極客》發現,有賣家將公立醫院的處方藥物公然在網上出售,過去三年有24人因網上賣藥被定罪。
在網上交易平台搜尋,很容易就找到不同藥物,由藥膏到哮喘藥劑都有。
本台假裝買家與他們溝通,賣家向我們保證藥物是真貨,還解釋為何放售,我們相約其中兩個賣家交收。賣家表明,處方藥物來自公立醫院或衞生署門診。
本台買到的濕疹藥膏和噴鼻劑,藥盒上標明是處方藥物,即第一類藥物,需要醫生處方及經藥劑師監督下配售,非法銷售受管制藥物最高刑罰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公立醫院藥劑師表示,曾有病人取藥出售,被當場揭發。
他說,一般難以識別這些職業病人,但留意到個別病人會指定要求取得完整藥盒,涉及的藥物主要是身體有需要才用的藥,例如抽筋藥和氣管舒張劑,一支由數十元到二百幾元不等,而公立醫院每種藥16星期的藥費統一是15元,令差價相當可觀。
目前於律敦治醫院門診診症的立法會議員陳沛然表示,醫護人員難以阻止病人轉售藥物圖利。
他指出,現時《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犯處方藥轉售,認為需要教育公眾貪小便宜可能需要負刑責,買家自行購買類固醇藥膏可能有副作用,而且藥物存放狀態不明,可能影響效用。
衞生署過去三年錄得154宗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物被定罪個案,當中24宗涉及互聯網賣家,罰款最高一位被罰2萬元,亦有人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衞生署提醒診所當值醫生,如遇病人要求處方更多藥物,要與病人檢討。
醫管局回覆,如病人存有未使用的藥物,建議病人於覆診時告之醫生或與藥劑師商討,減少處方和配發相關藥物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