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針對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拒載等行為設立兩級制罰則,加強處罰重犯的司機,並引入的士司機記分制,兩年內被記滿十五分,將被取消牌照三個月。
針對濫收車資、拒載、兜路、兜客、改的士「咪錶」的罪行,政府建議實施兩級制罰則。初犯者罰則維持現行水平,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重犯者再被定罪會提高刑罰,最高罰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政府並建議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司機觸犯相關罪行除被定罪,還會按嚴重程度記分。濫收車資、拒載、兜路、兜客等會被記十分;同一時間接載不同乘客,俗稱「釣泥鯭」及拒絕發出收據會記五分;兩年內記滿十五分會被取消的士駕駛執照三個月,再次被記滿十五分執照會被取消六個月。
政府計劃明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