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醫生組織調查發現,高達7成半人不知道或者錯誤以為目前有法例規管醫療儀器,組織認為應該盡快立法,又指應該縮短未符註冊資格的醫療儀器過渡期五年的時限。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星期一會討論立法規管醫療儀器,激光、高能量超聲波等較高風險醫療美容儀器日後都要註冊。
香港皮膚科醫學院、醫學會等4個醫生組織委託調查公司於網上訪問1千名市民,近3成半人錯誤地以為現時已經有法例規管醫療儀器,近4成人就不知道有否法例,僅得2成6人正確指出現時本港無相關法例。約8成半人支持立法,認為能加強保障消費者。
根據政府的立法建議,未符註冊資格的醫療儀器可以暫時以表列形式繼續使用,過渡期為五年,醫生組識認為可以縮短。
對於政府未有建議規管使用者資格,未經受訓的美容師都可繼續操作儀器,醫生同意業界反對聲音太大,可以日後再討論。
醫生組織認為,立法後一旦醫療儀器發生事故,儀器分銷商需要跟進及負責,對消費者保障較大,應盡快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