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警務處處長索償4.5萬元敗訴。
黃之鋒到審裁處聽取判決。
黃之鋒去年七月一日前往灣仔金紫荊廣場向出席升旗禮的國家主席習近平示威,途中與另一批人肢體碰撞,黃之鋒遭警員拉上警車並鎖上手銬,事後被告知無意拘捕他。黃之鋒認為是襲擊及非法禁錮,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暫委審裁官何世文裁決稱,接納警方證供指黃之鋒由被帶離人群至上警車後仍不斷掙扎和反抗,警員為保障黃之鋒及車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因而將他雙手鎖上手銬。審裁官認為做法合理,強調警方有責任恢復社會安寧。
黃之鋒表示會上訴至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