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為了打擊清洗黑錢和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本港下月中起實施新法例,所有入境本港人士攜帶總值高於12萬港元現金必需向海關申報,違例者最高被罰款50萬港元。
下個月16日起入境本港,如果攜帶總值12萬港元以上的貨幣,就要好像現在攜帶過量的煙或酒般走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
立法會早前通過《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下個月16日起實施,任何入境人士包括市民和旅客,如管有總值高於12萬港元的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例如旅行支票、不記名支票等必須主動向海關申報。他們可以選擇先在網上填表或是入境時利用紅色通道,整個申報過程預計三分鐘內能夠完成。
海關加開54個職位協助執法,亦花了約60萬引入及訓練4隻鈔票嗅查犬,可以嗅到行李內的現金。
海關提醒成年人亦要替同行的小童申報。如果現金是以貨物形式進口或出口則要預先以電子方式申報。而離境人士只需要在海關人員查詢下才有需要披露及申報,來港轉機的旅客則無需要。
任何人首次違反條例將罰款二千港元,若款項牽涉清洗黑錢或恐怖分子融資活動則會轉交法庭處理,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監禁2年。法例實施後海關會給予三個月寬限期,書面警告初犯者。
海關已經在各個口岸管制站張貼告示及擺放宣傳單張,提醒旅客新條例將實施,以免他們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