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司法機構宣布,下月十九日起,在有陪審團的法庭,包括高等法院的民事及刑事審訊,旁聽人士禁止使用流動電話或有攝錄功能的器材,並要將相關器材關掉及放入口袋。
高等法院近日兩次有人在法庭內用電話拍照,內地女子唐琳玲因此被判藐視法庭坐監七日。
司法機構宣布由下月十九日起,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包括高等法院的民事、刑事及死因裁判法庭研訊,旁聽人士禁止在法庭內使用流動電話及任何有攝影或錄影功能的器材。但與訟各方、法律代表、執法部門人員,以及於法庭內指定範圍旁聽的傳媒則可獲得豁免。
新的實務守則訂明,在庭內要完全關掉所有相關的器材,並放進袋子或口袋內,如果沒有合適的袋,法庭會提供袋子。司法機構發言人稱,禁止公眾在法院內攝錄,可確保陪審員免受干預及壓力。
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於司法機構審理特定案件時,還可增設庭警應付。民建聯周浩鼎歡迎新指引,認為可確保審訊過程不受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