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歲女童凌潤林被疏忽照顧,腦部永久受創成為植物人,她的母親忽略兒童以及妨礙司法公正,合共三項罪名成立。女童的父親以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院準備聽取求情後判刑。
首被告王榮汶和次被告凌耀忠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
控方在庭上讀出受害女童凌潤林今年三月的醫療報告指,她大腦麻痺及智障,不能夠進食,只能靠胃造口吸收液體食物維生,四肢癱瘓,大小便失禁,需長期住院治療。
陪審團在星期三一致裁定,女童母親王榮汶一項忽略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案情指,她在2015年7月帶女兒到仁濟醫院急症室求醫,當時女兒昏迷、無呼吸,瘦至「皮包骨」。醫生搶救後保住生命,而女童父親凌耀忠落口供時,訛稱女兒傷勢是女兒自己造成,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高院法官薛偉成早前指,王榮汶所犯下的忽略兒童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目前法例只容許最高判監十年,有需要考慮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