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兩名男子在前年販運市值逾億元的可卡因,分別被判監禁22年8個月及34年。法官判刑時指二人雖然只是負責運輸工作,但共同參與販毒勾當,刑責與販毒集團其他人不相伯仲。
兩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應訊。
案件是2013年以來最大宗單一販運可卡因的案件,警方前年6月在順利邨進行反毒品行動,檢獲市值逾億元,超過100公斤可卡因。
首被告黃一展承認兩項販毒及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次被告呂永業則被裁定一項販毒罪名成立。
首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收取一萬元報酬替人販運一百多磚毒品,向次被告借來客貨車,並計劃向他支付約一千元。在收到指示後,準備把毒品送往廟街時,在順利邨停車場被警員截獲。
法官邱智立指案件涉及頗為大量的毒品,遠高於上訴庭訂下的判刑最高標準,信納兩名被告只是負責運輸工作的微小角色,但二人共同參與販毒勾當,刑責與販毒集團其他成員不相伯仲。
法官指,雖然接納次被告因為判刑而失去親自照顧和目睹女兒成長的機會,但他作為成年人,在參與勾當前應該知道後果,沒有有效的減刑原因,量刑起點為34年。由於首被告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另外兩項控罪刑期同期執行,判首被告入獄22年8個月,次被告入獄34年。
警方重申販毒是嚴重罪行,認為案件判刑具阻嚇性,又呼籲貨車和的士司機不要貪圖賺快錢,遇到可疑乘客要報警。
警方相信,兩名被告是集團骨幹成員,會繼續搜集情報追緝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