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台灣,馬英九前總統被控洩密案二審改判有罪,判監四個月,可用罰款代替,馬英九對裁決感到非常遺憾,表明會上訴到底。
馬英九被控洩密及教唆洩密案去年獲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罪,但檢方不滿裁決提出上訴,結果高等法院在二審撤銷原有判決,指總統是廣義的公務員,一樣有守密的義務,加上案件無關五院職務,並無發生「院際糾紛」,不屬於行使「院際調解權」,認為馬英九洩密證據明確,洩密等三項控罪成立,判監禁四個月,但可以以罰款十二萬元新台幣代替。
馬英九周二並沒親自出庭,他獲悉二審判決後表明會上訴到底。
案發在2013年,馬英九被指在最高檢察署前特偵組調查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和前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涉嫌關說案的時候,將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他提供的調查內容,洩漏予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和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又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偵查內容。馬英九卸任總統後免除刑事豁免權,經調查後被台北地檢署起訴。
對於高等法院二審改判馬英九有罪,柯建銘以「弄權一時淒涼萬古」為題發聲明,認為馬英九要為毀憲亂政付出代價,呼籲對方認罪,不要上訴,又指高院的判決是憲政史上新的里程碑,突顯出總統沒有任何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