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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十七歲男子強姦罪成判監

兩名十七歲男子強姦罪成判監

去年一名十三歲女生被前男友及友人強姦,案中兩名十七歲被告,被控強姦及猥褻侵犯罪成,分別被判入獄四年及六年。

法官指責兩名被告的行為差劣和不光彩,考慮到案情嚴重,加上其中一名被告有三次犯案記錄,認為監禁是合適的刑罰,判處兩名被告入獄四年及六年。

案情指十三歲的女事主去年四月底,收到一名友人電話,指事主的前男友飲醉酒。女事主應友人要求,協助把前男友帶返友人位於長沙灣的寓所。其後,友人在前男友的協助下,把女事主強姦。事發後,女事主向社工披露事件而揭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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