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正在紐約還柙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法院未有裁決,押後至本月17日再訊,法官要求控辯雙方釐清何志平能否以香港物業作為抵押,並就何志平刑期及潛逃風險再作詳細評估。
何志平去年底被捕,至今還柙超過5個月,他第三度申請保釋。
美國紐約法院在當地時間周三開庭處理,何志平提出保釋條件「加碼」,以兩個位於香港價值合共約400萬美元的家族物業作抵押,並保留之前提出的二百萬美元現金抵押,一千萬美元人事擔保,5名居於美國的友人作為擔保人,及放棄拒絕全球引渡的權利。
法官聆訊時就保釋申請提出多個法律問題,包括控方指以海外物業抵押並無先例,司法部沒有明確途徑充公物業,法官要求控辯雙方再作研究,而控辯雙方亦對何志平或會面對的刑期有不同評估。
控方預料若被定罪何志平將判監十年以上,但辯方引用不同案例認為刑期只約一年半,加上何志平早前申請撤銷八項控罪中的六項,有關申請仍未處理,若控罪撤銷,對何志平的刑期長短以至其潛逃風險都有影響,法庭目前難以作適當評估。
法官要求雙方律師提供更詳細的陳述,押後本月17日再處理,其間何志平繼續還柙。
何志平去年11月被捕,他涉嫌在2014年代表一間中資能源企業,行賄乍得總統及烏干達外長,以換取能源企業獲生意優待,被控違反《海外反腐敗法》、洗錢罪及串謀等八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