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法律改革委員會就人身傷害民事索償個案是否應該引入按期付款制度諮詢公眾。
現時涉及人身傷害,包括醫療失誤、交通意外及工傷等民事索償個案,原告人會獲得整筆過賠償,但法庭會假設傷者將賠償用來投資,在計算時會扣減一定比率。
法律改革委員會認為,做法是對投資前景過分樂觀及忽略通脹。參考外國做法後建議引入按期付款機制,將金額與通脹掛鈎。涉事一方需要終身向事主賠償。但由於涉及行政費用,做法不適合小額申索。諮詢為期四個月。
小組委員會主席梁偉文認為,按期付款能夠為傷者提供穩定收入,亦減低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