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嫌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等十六項罪名被正式起訴,成為南韓第四名被起訴的前總統。如果罪名成立,李明博可能被判監十一年,甚至是終身監禁。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起訴前總統李明博涉嫌收受賄賂、貪污、逃稅及濫用職權等十六項罪名,涉及金額達110億韓圜。
檢方的中期調查報告指,李明博在2008年4月至2011年9月期間透過幕僚以特殊活動經費形式,收受時任國家情報院院長七億韓圜賄款。
報告又指,他借用兄長李相恩名義經營大世汽車零件製造商,並在1991至2007年通過大世秘密籌集約340億韓圜資金,用於政治活動和家庭生活開支等,當中牽涉挪用公款和逃稅。
李明博同時涉嫌收受三星電子585萬美元,為大世支付美國的訴訟費,並動員青瓦台及駐洛杉磯總領事館等國家機構向這間公司提供法律支援。李明博還涉嫌洩露和隱藏三千多份青瓦台文件,收取友利金融控股等企業及國會議員等數以億計的賄款。
76歲的李明博只承認部分控罪。他上月23日被捕後,批評檢方調查不公平,多次拒絕接受檢方問話,預計庭審會在下個月展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11年甚至終身監禁。
檢方計劃擴大調查,不排除加控李明博更多罪名。為了防止他轉移財產,檢方會向法庭申請凍結他的財產,據報檢方亦繼續調查李明博的妻子金潤玉及兒子李時炯,會視乎調查結果考慮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