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計劃修例,新編配的公營龕位增設使用期限,若使用20年後無人續租龕位,將重新分配龕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現時很多公營龕位已無人拜祭,設立期限可以令龕位流轉。
目前標準和大型的公營龕位,一次過繳付二千八元和三千六元便可永久使用。政府計劃修例,由下一次編配龕位開始設使用期限。
先人上位起計可放20年,其後每10年續租。若到期後一年半仍無人為龕位續租,食環署會移走骨灰,將龕位重新編配。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現時很多公營龕位無人拜祭,設期限可令龕位流轉,舒緩供應緊張。
至於私營骨灰龕牌照申請限期上月底屆滿,當局收到144宗申請。陳肇始表示,會在發牌過程中考慮龕場有否僭建。她又說,未有申請牌照的龕場屬於違法,食環署會跟進這些龕場有否妥善處理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