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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指梁振英過去亦有挑戰集體負責制

唐英年指梁振英過去亦有挑戰集體負責制

行政會議發表聲明,強調保密原則不容牴觸,但不評論個別事件。唐英年就表示,梁振英過去亦有挑戰集體負責制。他承諾若果當選,會檢討行會的運作。

行政會議早上開會,行政長官曾蔭權及其他行會成員,都無回應提問。

行會下午發聲明,指政府高度重視,涉嫌違反行政會議保密原則的情況,但無評論,唐英年的言論。

聲明指,保密原則可以確保行會成員,在無壓力下,坦誠向行政長官表達意見;而遵守保密原則,是行會成員的責任。又指,行政會議運作的完整性,建基於保密原則,絕對不容牴觸。 

若有行會成員違反保密原則,行政長官可視乎情況,採取勸喻、警告、免除職務或法律行動。

唐英年發新聞稿回應,承認公開梁振英在商台續牌,及硬推廿三條的立場,對保密制帶來衝擊,他願意承擔後果。但他同時指出,行會洩密事件及違反集體負責制,過去不斷發生,梁振英擔任行會召集人期間,亦不斷發表違反政府集體決定的言論,挑戰集體負責制,特首亦曾不點名批評。

唐英年亦引述報道,指特首四次向梁振英發出警告信。

唐英年承諾,若果他當選特首,會檢討行會在政府決策的角色及內部運作要求,包括檢討保密制和集體負責制的操作及豁免機制,令行會有效運作。

梁振英就發聲明指,唐英年的言論屬捏造,性質非洩密,與保密制無關,但支持政府堅守行會保密制。

梁振英又說,自己以往的言論,都無違反集體負責制,又指特首四次向自己發警告信,是不符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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