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就國歌法本地立法向立法會提交條文建議,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判囚三年罰款五萬。另外,中小學教授國歌亦納入立法建議,但沒有罰則。
內地去年十月起實施國歌法,共涉及16款條文,特區政府建議把其中13款納入本地立法內容,包括國歌法的立法精神;奏唱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公開﹑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違法。
政府消息人士指,網上二次創作亦包括在內。政府建議參考國旗及國徽法,貶損或侮辱國歌最高判監三年罰款五萬,條例不設追溯期。
甚麼行為構成歪曲、貶損?政府消息人士指難以一概而論,要視乎意圖及社會常態,相信社會對何謂「尊重」已經有共識。舉例指,球賽有一群人噓國歌,很難令人相信並非故意,但若茶餐廳的電視播放國歌,顧客繼續吃飯,相信不會有問題。
至於日後包括球賽在內的體育賽事是否跟隨內地國歌法規定要奏唱國歌,就由行政長官決定再刊憲公告。
據了解,每天在金紫荊廣場的升旗儀式,以及七一回歸紀念及十一國慶活動都要奏國歌。而私人喪事、商標和商業廣告、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則不可奏唱國歌,否則最高可被判罰五萬元,行政長官亦有權決定其他場合不能奏唱國歌。
中小學亦要教授國歌,包括其精神及奏唱禮儀,但不涉及刑罰,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沒有添加任何新規範。至於是否涵蓋國際學校,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要再研究。
本地電視台、電台只要如現時按牌照條款免費播放宣傳片,不用跟隨內地規定開展國歌宣傳。
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本地立法要貼地,不能硬套。條例不設公眾諮詢,預計七月或之前提交立法會首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