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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勞工顧問委員會開會討論有關僱員享有復職權的條例草案,勞資雙方未能就修正方案達成共識。
政府早前建議修訂僱傭條例,列明若僱主拒絕勞資審裁處指令,不安排被無理解僱的僱員復職,需提供72500元或相等僱員月薪三倍的額外賠償。
工黨張超雄提出修正案,要求將賠償額增加至僱員月薪的六倍,並取消上限,政府以偏離勞顧會共識撤回草案,並再次交回勞顧會討論。
勞顧會經過個半小時的討論,資方堅持為賠償額設上限,拒絕討論新方案,勞方希望草案可盡快在立法會通過,即使是政府原有方案亦傾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