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旺角騷亂案,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煽惑暴動及暴動罪。他與案中另一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黃家駒被撤銷保釋,須即時還柙。
梁天琦抵達高等法院應訊,他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另外三項煽惑暴動罪及暴動罪。
案情指,前年2月9日凌晨,至少數十人集結在旺角砵蘭街及上海街一帶的亞皆老街,並將垃圾桶、卡板、雪糕筒等雜物放在馬路上,警員嘗試驅散集結的人士。梁天琦把垃圾桶頂蓋擲向警員,當警方推進時,他再把白色膠桶擲向一名警長,又用右腳踢他,再用木製卡板,打向警長背部後逃走。警員其後以警棍制服梁天琦,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遇襲的警長兩邊膝頭、右後臂、左耳等擦傷及紅腫,事後獲得4天病假,並被判定為2%永久傷相殘。
控方在網上找到當晚的新聞片段作為證據,法官指這項控罪案情嚴重,相信會判一定的刑期,決定撤銷梁天琦保釋,即時還柙。
至於第五被告黃家駒承認一項暴動罪,案情指,當晚的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構成暴動。
黃家駒向警員投擲一個發泡膠箱,但沒有打中警員,之後其他示威者觸碰到他,導致他壓向一名當時已經倒地的警員身上,黃家駒被制服後,在警誡下表示「啲人出嚟我就出嚟,當時好亂好多人,我就畀你拉咗」。
之後暴動持續,集結人士向警方投擲玻璃瓶、垃圾桶等物品,導致多名警員受傷。
法官同樣撤銷黃家駒的保釋,即時還柙等候判刑。他本來還被控一項襲警罪,控方申請除非有法庭許可,否則不會繼續檢控。至於案中另外四名被告則否認所有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