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美國政府起訴,涉嫌經紐約匯款賄賂非洲官員,案件將於香港時間星期二凌晨在紐約提訊。何志平須出庭答辯,而他亦再次申請保釋,願意將保釋金提高至大約7800萬港元,預料法庭同日有決定。
68歲的何志平被捕後被法庭拒絕保釋,一直關柙於紐約懲教中心,至今超過一個半月。
案件將於紐約當地周一中午提堂,何志平將面對違反《海外反腐敗法》、洗黑錢等八項控罪,提堂時他需就是否認罪答辯。
而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將在提堂時再次申請保釋,意味何志平很大機會不認罪。法庭將同日處理保釋申請,預料即日會有決定。
辯方律師的申請保釋的信件指,何志平是國際知名人士,如何志平潛逃,無異於承認有罪,會令自己及家人蒙羞,比起接受審訊後被判有罪,對他事業損害更大。
何志平一方提出將人事保釋金,由早前的100萬美元增至1000萬美元,即約7800萬港元的人事擔保,由5名親友擔保,並表明願意提出留於紐約南區在寓所接受軟禁,由電子監控,又會簽署放棄拒絕全球引渡的條款,表明必然會接受法庭審訊。
辯方形容今次提出的保釋條件嚴苛,又指何志平大部分流動資產都因為案件被凍結,保釋金額佔他流動資產很大比例,財政上已沒有能力潛逃。一旦潛逃,他本人、太太及擔保人的財產都會化為烏有,他有所有動機抗辯、洗脫罪名。
有美國執業律師指,一般情況法庭會即日裁決,除了考慮被告潛逃機會,亦要考慮罪行嚴重性及審訊時間等。
而就今次何志平提出的保釋條件,即使法庭批准保釋,亦需時準備現金,並由司法部法警安裝好電子監控,才可押送犯人離開監獄到指定寓所,何志平不一定可以即日離開法院。
律師又指,如犯人在家監禁,見任何人均要由法庭批准,不可隨便與外界接觸,會24小時由法警監視,法警的薪酬亦要犯人支付。
68歲的何志平被控由2014年起,代表一間中資能源企業聯同塞內加爾前外長,行賄乍得總統及烏干達外長,以換取該企業獲生意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