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人大常委會就一地兩檢作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並從立法原意去理解基本法第18條,又指人大常委表達的法律觀點,對香港法院就算沒有約束力,也可以有說服力。
人大常委會早前就一地兩檢作決定,大律師公會等質疑欠缺法律基礎。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人大今次是從立法原意去理解基本法18條,並經過深思熟慮而作出的決定。陳弘毅又指,人大常委的決定可以理解成權威機關表達的法律觀點,對香港法院沒有約束力,但可以有說服力。
對於中央不接納特區政府建議引用基本法20條為法律基礎,陳弘毅指,是由於中央認為出入境管制是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不需要額外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