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珠澳大橋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案,外判商嘉科工程一名前工地實驗室前技術員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被判監八個月。
61歲被告黃國堯,由囚車押送到屯門裁判法院,他是港珠澳大橋外判商嘉科工程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
案情指,負責混凝土壓力測試的黃國堯,在2012年至2015年間,兩次呈交虛假混凝土樣本磚壓力測試結果予土木工程拓展署。他早前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被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在庭上提交被告及他的姐姐撰寫的求情信,被告在信中向公眾道歉,指自己知道職責重要性,承認行為愚蠢;姐姐在信中指被告顧家、孝順,有年邁母親需照顧。
辯方律師又指,被告今次並沒有涉及收賄或貪污,亦已經知道行為的嚴重性及後果。
署任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被告的工作是港珠澳大橋工程重要一環,如果混凝土磚頭的品質未達標準,會令建築物出現裂痕,影響大橋結構安全,造成嚴重後果。
而被告作為實驗室技術員的角色重要,不容許馬虎造假,因為會影響公眾利益及安全;但被告先後兩次為掩飾自己過錯製造虛假測試報告,企圖暪天過海,行為罔顧公眾安全。
考慮被告的背景及家庭狀況,決定兩項控罪均以十二個月為量刑起點;鑒於被告認罪,將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每項控罪判監八個月,同期執行。
至於事件中被控串謀詐騙的另外18名前嘉科職員,裁判官早前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本月7日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