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兩個派別議員早前就修改議事規則分別提出逾六十項建議,主席梁君彥裁定其中十六項不可提出。而建制派提出大幅減少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建議獲梁君彥批准提交立法會大會討論。
建制及民主派分別就修改議事規則提交逾六十項修訂,其中建制派廖長江提出將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不少於全體議員一半大幅下降至20人,減少民主派點人數的機會。
立法會先後兩次徵詢大律師意見,都認為法定人數的規定適用於全體委員會,但建制派引用的法律意見,認為若全體委員會將審議結果向大會提交報告,令全體委員等同其他委員會,建議便不會違反基本法,最終建議獲梁君彥接納。
十六項不獲批的建議十四項來自民主派,包括由公民黨郭榮鏗建議修例由首席大法官監誓,梁君彥認為與宣誓及聲明條例不一致,首席法官參與宣誓程序影響各級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
至於要求立法會主席由地區直選議員,或過去七年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居民擔任,梁君彥指基本法只列名立法會主席由議員互選產生,建議與基本法條文不一致。
民主派批評梁君彥的裁決推翻立法會外聘律師的意見。
梁君彥合共批准49項建議,將於下星期的大會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