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小組指當日警方對學生使用了不必要的武力,警方亦無合理理由,用武力推學生入後樓梯。但小組同時指出,禁錮學生的指控不成立。
檢討小組翻查事發當日一段閉路電視片段,調查港大學生李成康及另外兩名大學生,被推入梁銶鋸樓樓梯時的情況。當日近十時,三名學生在梁銶鋸樓要求去太古橋,警方及港大保安指由於是封鎖範圍,拒絕放行。
港大職員與學生交談後,指學生不會離開,又和警方說了一句搞不定他們,於是警方就採取行動。
至於學生指,在後樓梯被非法禁錮,小組認為指控不成立。 因為從相片看到,後樓梯的門一直有人推開,並無關上,亦顯示有學生曾離開現場。小組批評,學生當時行為具挑釁性,不是他們所形容覺得很害怕。
對於小組的批評,李成康說要先與律師研究後才可回應。他又表示不滿意報告無交代誰是當日保安安排的最終決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