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49票全票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人大常委會認為是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特區政府應盡快立法落實執行相關條文。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獲149票全票通過。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認為,是體現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特區政府應該盡快立法,確保有關條文適當落實。
草案說明中提到,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均認為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是適當的。草案指,近年香港發生了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件,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引起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慨,為防止並處理這些行為,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具有迫切性和現實重要性。
至於有沒有追溯期,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局長何紹仁認為由特區自行處理。
國歌法10月1日在內地實施,共有十六條條文,包括在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學生除了要學唱國歌,亦要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亦通過刑法修正案,在內地侮辱國歌,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