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根據《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問責官員離職後的義務工作並不需要申報,認為曾俊華的處理手法無問題;而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認為,曾俊華應配合政府申報。
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失落特首寶座後,積極參與慈善工作,亦有在商台主持音樂節目。政府指,這些無收酬勞的工作都要申報。
翻查《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政治委任官員如在離職後一年,出任任何商業或專業機構的董事、合伙人、獨資或與他人合資經營任何業務或專業服務,必須先向「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申報。
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指,根據守則,義務工作根本毋須申報。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認為,受薪與否,並非要否申報的唯一因素。
而曾俊華早前透過發言人指,他拍攝或錄製電台或電視節目純屬嘉賓性質,並無收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