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例,選民日後必須持身份證正本才可領取選票投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帥夫指,持副本可投票的漏洞令大家對選舉制度不信任,有必要修改;至於有否措施禁止候選人集體棄選,陳帥夫指相當困難。
上屆立法會選舉有選民指,持身份證副本已可取得選票並投票。政府提出修訂《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選民須出示身份證正本,如遺失了身份證,則要出示警署的報失紙或入境處補領身份證的收據及旅遊證件,如護照或回鄉證。
在立法會一個修訂相關條例的小組委員會上,建制派多次質疑修訂的重要性。
上年九月立法會選舉,超級區議會及部分地區直選多名民主派在投票日前棄選,建制派批評政府無堵塞漏洞。
這次修訂今年6月已刊憲,適用於區議會、立法會及行政長官等各級選舉,今年12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