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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即將恢復審議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現階段不適宜減辣或加辣,但「樓換樓」的退稅期有空間延長。
現時香港居民購入第二個物業時,需要先支付樓價百分之15的印花稅,在六個月內成功「樓換樓」則可以獲退還稅款。
林鄭月娥表明,現階段不適宜減辣或加辣,但針對巿民換樓困難,有空間放寬半年內換樓可獲退稅的安排。
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最快會在下星期三,在立法會大會恢復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屆時會開始處理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而政府在二讀時曾表明反對議員的修正案。
有份提出修正案的民主黨涂謹申及民建聯周浩鼎都說,事前不知道政府態度轉變。
涂謹申及周浩鼎的修正案都分別提出,將換樓期限延長至9及12個月,如果由議員提出修正案,需要經過分組點票,由政府提出修正案則只需要全體議員過半數支持便可以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