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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案 律政司不提覆核

港大校委會案 律政司不提覆核

【Now新聞台】律政司決定不就衝擊港大校委會案提出刑期覆核。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衝擊港大校委會案,上周分別被判240小時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表示,詳細研究過判刑理據、案情、法律原則及被告的背景和對控罪的態度,包括是否有真誠悔意等,決定不會提刑期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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