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被指向前總統朴槿惠和她的親信崔順實行賄案,法院一審裁定李在鎔行賄、挪用公款等罪名成立,判處入獄五年,李在鎔的律師表明會上訴。
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下午被押送到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聽取判刑,法院認定他為了得到政府支持三星兩間子公司合併,以便順利接班,向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崔順實掌控的兩個基金提供資金,包括以72億韓圜資助崔順實女兒鄭尤拉接受馬術訓練。
法院同時裁定李在鎔挪用六十四億韓圜公款、隱瞞非法所得、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以及在國會聽證會上作虛假陳述等罪名全部成立,判處李在鎔入獄五年。
報道指,李在鎔聞判後表現平靜。
法院指,這宗案件的本質在於政商勾結,嚴重損害國民的信任。法院又指,雖然李在鎔與朴槿惠會面時,並無當面要求政府提供好處,但認為李在鎔是政商勾結中的最大得益者。
李在鎔的代表律批評法庭判決不合理,表明會上訴。外界亦相信由於判刑年期較檢方要求的十二年為少,檢方亦可能會提出覆核刑期,預計二審會在三個月後展開。
總統府青瓦台罕有地回應法院裁決,認為這次事件應該成為切斷政商勾結的契機。
49歲的李在鎔是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的長子,由於李健熙年事已高兼重病纏身,李在鎔是三星集團的實際掌舵人。
他被指向崔順實行賄433億韓圜,今年二月開始被羈押,期間接受了53次庭審,召喚了60位證人,包括朴槿惠,但她以健康為由拒絕出席,李在鎔亦一直否認指控。
由於李在鎔賄賂對象涉及朴槿惠,分析認為,今次裁決等於確立了朴槿惠的受賄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