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夜更的士司機去年駕車撞死三名修路工人,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判監28個月。法官指,被告明顯是昏睡駕駛,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結果摧毀三個家庭。
55歲的士司機倫汝開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早前已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
案發於去年6月28日凌晨,被告駕駛的士沿青葵公路往九龍方向,去到近美孚新邨失控切線衝入修路工程範圍。
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指,不知道當時車速有多快,不過由的士損壞情況及修路工人被撞後拋離的距離,可推斷車速一定不會慢。
而事發時被告已駕駛超過10小時,駕駛前又服用了兩種令人昏昏欲睡的感冒藥,而他也知道藥物的副作用。發生意外的唯一解釋,是被告當時昏睡駕駛。
法官批評被告昏睡駕駛,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明顯地只顧自己的利益,結果導致三人死亡,摧毀了三個家庭令他們失去經濟支柱。
法庭以4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被告監禁28個月,停牌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