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題目:如何向學生教授《基本法》?
政府早前更新中學教育課程指引,訂明初中要用51小時教授基本法,日前更推出供教師使用的教材,部分內容引起爭議。新學期開課在即,學校和教師可以如何準備教學?
通識科教師方景樂,指教師教授《基本法》不能完全依靠官方教材,要按學生能力及教學需要調整,又指教師要履行公共教育責任,倡導學生建立價值觀。他認為雖然教育局有培訓活動,但教師仍有需要在教授《基本法》前,接受更多法治教育課程及有結構的訓練。
教育大學客席副教授梁恩榮指,教授《基本法》前要先弄清楚課程目的,認為課程教學應從法治教育出發。他指中學《基本法》課程並非培訓律師,應從《基本法》的價值、概念和原則着手。他認為法治教育屬於公民教育課程,若教師有能力,則可以從爭議性課題探討民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