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更新沿用了25年的空氣質素指標。將對健康影響較大的微細懸浮粒子納入規管,至於其他污染物的含量亦大幅收緊。但新指標仍與世衞最高要求有一段距離。
政府現時規管電廠、小輪、巴士排放的污染物有沒有超標,是依賴政府25年前訂下的空氣質素指標,但已遠遠落後國際標準。
經近5年的研究,政府建議修例,將空氣中的污染物含量大幅收緊。如二氧化硫含量,由每日每立方米350微克,大幅下降至125微克;可吸入的懸浮粒子,就由180微克下降至100微克。另外,又加入規管對健康較大影響的微細懸浮粒子,標準是每日每立方米75微克。
預計到2014年修例後,指標才更新,屆時落成的大型基建,必須達到新的環評標準。
環境局承認,新的指標,只屬世衞中期目標、即是最基本的標準。當局表示是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而訂出新的標準。當實施後,會每5年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