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四人在法庭頒判詞時,正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會議。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要求他們離開但四人拒絕,財委會最終要散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已經去信四人,指他們不能再參加任何會議,並要於兩星期內搬離立法會。
法院下午宣布裁決,四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當時正出席財委會會議,主席陳健波先宣布暫停會議30分鐘。期間四人一直留在會議廳,與其他泛民商討如何部署。
復會後,陳健波宣布四人要即時離開。多名民主派議員離開座位,圍着四名議員,又高叫口號,陳健波最後宣布散會。
他事後解釋散會是因當時情況混亂,又希望其他議員合作,讓星期六的財委會順利舉行。
立法會秘書處傍晚派員到四人的辦事處派信,指他們不能夠再參與任何會議,並要求兩星期內搬走,期間只能出入辦公室所屬樓層。四人辦公室外的名牌亦已經被立法會職員拿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認為,四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只是按照法庭裁決結果。
按照法律,要在21日內刊憲宣布四人的議席出缺,但實際安排需視乎四人會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