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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倡為基層僱員立法合約工時 料最快3年後實施

政府倡為基層僱員立法合約工時 料最快3年後實施

【Now新聞台】政府建議立法制定合約工時,規定僱主要與月薪不超過11000元的僱員於僱傭合約中訂明工作時數及超時工資補償,預計有61萬多名僱員需要訂立合約;55萬僱員可獲超時工資補償,每年開支涉及5.24億元。

本屆政府終於任期結束前,就工時提出建議,以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報告為基礎,建議立法規定僱主需要為月薪不超過1.1萬元的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並需要列明工時及超時工作補償安排,不可少於協議工資率,即是至少要有一比一。

全港近380萬名僱員,預計61多萬人需簽訂合約,其中55萬人可獲超時補水,每年薪酬開支,增幅約5.24億元,政府強調建議並非偏幫商界。

政府同時建議,為11個行業包括清潔及安老服務等成立三方小組,編制行業性工時指引。

至於立法實施標準工時,政府重申今次是穩健及有用的第一步。

當局會將建議交由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12個月,相關條例草案預料明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最快2020年底實施。兩年後檢討成效及影響,當中可包括是否考慮立法實施標準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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