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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訂《中醫藥條例》,賦予衞生署署長權力,可以要求非持牌商戶回收問題中成藥。
政府檢討中醫藥條例後,發現目前相關法例中並無條文規定,非持牌中藥商戶必須按衞生署署長的指示,回收有問題中成藥或中藥材。
政府建議修例加強規管,同時引入上訴機制。而違反回收令人士,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條例草案會在星期五刊憲,六月十四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衞生署在2014年曾勒令回收市面上出售的龍角散,不過被代理商司法覆核,認為衞生署無權回收。法庭裁定代理商勝訴,事後當局研究修例。
